講12萬元的手機費算不算敗家?

你聽過的敗家事蹟、你覺得很敗家的產品、你看不下去的敗家行為,全來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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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: DearHoneyjustthinkingKAien

kuhow
大師
文章: 89
註冊時間: 2001-01-07 08:00
來自: nth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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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或是電話真的可以取代面對面的感情交流嗎?我不認為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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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確是不能取代面對面的感情交流,但是也不能說那樣就不算數呀......

紅蘿蔔跟芹菜可以代替牛排的蛋白質嗎?我也不認為...</FONT><!-- BBCode Quote End -->


我只是認為追這樣的女生(沒見過面),
倒不如從身邊的人開始認識,然後交往,真實多了...而且也不用那麼累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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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font size=-1>[ 這篇文章在 2001-06-20 15:44 被 kuhow 編輯過 ]</font><!-- Edit Notice End -->
kuhow
大師
文章: 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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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自: nth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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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一個沒見過面的女生花12萬...時間也不知道花了多少....真是白癡!!!
追到手就值得?我不認為...
那個女的願意讓那個男的花那麼多錢...只有下列幾種可能
1.他把那個男的當凱子...男的也甘願...
2.他是恐龍見光死...不然你想12萬可以約會幾次阿?
3.女的把男的當成炫耀的工具....可以在別人面前自誇....也表示這個女的愛慕虛榮.....
4.男的條件極差...也是見光死...

以上幾點如果在女的也花了同樣的電話費之下就可能不成立....不然還是老話一句...白癡一個..
一個沒見過面的女恐龍!!!網路虛擬的世界真的害死人...偏偏有人就會陷進去...

網路或是電話真的可以取代面對面的感情交流嗎?我不認為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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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家前面都說過女的標準差如何了,代表當事人雙方應該都見過面,把人家說成這樣,好像貌醜的人都該死不應該有愛情...
畢竟這是人家的事,探討問題沒必要探討到那麼深入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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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之前是說沒見過面就花了12萬....我也並不是說貌醜的人不能有愛情,只是為了這樣花了12萬..真的怪怪的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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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font size=-1>[ 這篇文章在 2001-06-20 15:49 被 kuhow 編輯過 ]</font><!-- Edit Notice End -->
頭像
JJA
神人
文章: 550
註冊時間: 2001-01-06 08:00
來自: 3D紙模型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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養寵物是個人的行為
只要不影響大家的作息都是合法的

從另一個角度來看
豢養恐龍不讓它危害社會大眾
這真是一件功德無量的善事\r
這種行為是需要加以鼓勵的:roll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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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 Ho Ho :D
歡迎參觀
3D紙模型網http://www.3dpapermodel.com.tw
星際大戰中文網http://www.starwarsally.net
rbwu
大師
文章: 119
註冊時間: 2001-05-18 0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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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一個沒見過面的女生花12萬...時間也不知道花了多少....真是白癡!!!
追到手就值得?我不認為...
那個女的願意讓那個男的花那麼多錢...只有下列幾種可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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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家前面都說過女的標準差如何了,代表當事人雙方應該都見過面,把人家說成這樣,好像貌醜的人都該死不應該有愛情...
畢竟這是人家的事,探討問題沒必要探討到那麼深入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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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只能說..情人眼中出西施,
頭像
Barlos
神人
文章: 1838
註冊時間: 2001-01-04 0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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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總覺得, 男方是要把 12 萬撈回來.... :-.-:

12 萬... 很好敗家耶~~~~
天地
神人
文章: 1244
註冊時間: 2001-01-03 08:00
來自: 東大畢業生

文章 天地 »

我也是要錢,不必花那麼多來證明我愛她
fatdragonz
初學者
文章: 43
註冊時間: 2001-02-24 08:00

文章 fatdragonz »

以前當兵兩年花在電話卡也不過6,7萬
現在回頭看看躺在床上的她
(別想歪我們已經結婚了)
滿值得的....: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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