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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對一家企業來講絕對是重要的,
當然這裡的品牌指的不只是一個LOGO,
其所代表的企業形象、品質、研發力、專利、既有客戶等都是品牌的一部分。
這種無形資產(intangible asset)在財務報表上怎樣評估總是會計的難題,
但是它的價值不會是零。
HP併吞COMPAQ,聯想購買IBM的PC部門,
龐大的金額純粹是買那些設備與員工嗎?
像這種藉由獨有的特色而保持一定利潤的公司,
是經濟學家最討厭的,因為他們造成了社會的絕對損失(deadweight loss)…
而這樣的情形卻是企業主頗為樂見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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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了「品牌」,公司就喪失了獲取更高毛利的機會。
當你無法以價位拼過人家,消費者只會頭也不回的選別家的產品;
當你無法消化客戶對你削價的要求,訂單也就自然離你而去。
台灣的企業不也正慢慢發現這點,而開始建立自己的品牌嗎?
像BENQ就是一個例子…只是目前似乎還在建那一個商標而已。 :lol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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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作網頁的「美」和傳統媒體相較又多了一層程式層面,
精簡而完善的程式真的是一種美…
寫程式的時候看到隔壁的用你一半行數就可以跑出同樣結果時,
就覺得他的程式寫的真算是一種藝術了[XD]
但很可惜的,儘管事關效率,國內企業主可能不太重視這點,更遑論消費者了。
我覺得如果網頁是由一個人做,能同時精通兩樣當然是最好,
但取決於用途而選擇著重於程式或是美工達到盡善盡美都很合理。
而如果是小組分工,各盡其責也是再應該不過,
到時哪邊有瑕疵就知道要找誰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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